丰顺县2021-2022年度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2021-2022年度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丰发改审【2021】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丰顺县水务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以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顺县
2.2建设规模:丰顺县2021~2022年度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总投资17389万元,其中:2021年度计划实施117宗工程,涉及15个镇38个行政村167个自然村,巩固提升人口6.7761万人,总投资8653万元;2022年度计划实施145宗工程,涉及11个镇47个行政村208个自然村巩固提升人口6.5578万人,总投资8736万元。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1)初步设计计划工期:50日历天内完成丰顺县2021~2022年度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的初步设计并提交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能参加技术评审的所有成果;
(2)开完技术评审会次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会专家的评审修改意见的修改;
(3)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
2.4招标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图等文件;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报
告和施工现场指导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招标编号:JG2021-0785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人拟派);
(5)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政府服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档案系统-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不良行为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4.2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以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进场踏勘,以便编
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登记:现场投标登记。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3月
16日至2021年3月22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项目负责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并加盖牵头人公章);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④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
⑥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政府服务-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档案系统-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不良行为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以上②~⑤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投标登记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未能提供原件核查将不受理投标登记(国家规定可以通过二维码查验的除外)。
上述②~⑥投标登记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支付于指定账户。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丰顺县水务局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庄园路6号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753-668887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1号315室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20-38937330
日期:2021年3月16日
附件一
联合体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丰顺县2021-2022年度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
(上网版)丰顺县2021-2022年度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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