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309国道营丘镇整治提升工程更正公告 |
一、采购人: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古城街101号(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13963665717(昌乐县营丘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县(区)北西六路369号香榭大厦 |
联系方式:13721961386 |
二、采购项目名称:昌乐县309国道营丘镇整治提升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25202102000027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9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磋商文件第21页“2、小微企业价格折扣”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磋商报价=供应商的总磋商报价-总磋商报价×6%,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磋商报价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
变更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3%的扣除;本项目价格扣除计算方法如下: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的磋商报价=供应商的总磋商报价-总磋商报价×3%,按照给予价格扣除后的磋商报价计算其价格分得分。采购文件第83-84页内容做相应修改,详见附件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721961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