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
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抢修用哈夫节及液氯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抢修用哈夫节及液氯采购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核[2010]22号文件批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抢修用哈夫节及液氯采购
2.2 招 标 人: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编号:E4310002610000672
2.4 项目规模: 417.80万元
2.5 招标范围:第一包:哈夫节(¥249.80万元)
第二包:液氯 (¥168.00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3.2 与招标人不存在法律或经济上的纠纷并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生产商参与投标,则不再接受其委托的销售商投标(同一生产商只能委托一家销售商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3.3 本项目第二包生产商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第二包销售商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货源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第二包招标货物由投标单位自行运输的需提供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其中必须含液氯)。如投标单位委托第三方承运商,应提供承运商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其中必须含液氯),签订的有效运输协议;
3.6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厂家自检报告);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投标接受生产商或生产商委托的销售商投标,如生产商参与投标,则不再接受其委托的销售商投标(同一生产商只能委托一家销售商投标)。
3.8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履行合同;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包: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第二包: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21年 4月 5日下午17:00前从各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各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已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附原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原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3月 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澄清答疑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6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0室第7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5-2161229。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体育西路2号
联系人:邓力
电 话:0735-236334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2 楼
项目负责人: 罗 洲
专 职 人 员:梁向坤 杨 佩
电话:0731-85780866 89873777
传真:0731-84439000
邮箱:25909271@qq.com
文档附件: |
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抢修用哈夫节及液氯采购招标公告相关附件.z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