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2021年度废弃土方运输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
1、标的内容:废弃土方运输。
2、运输起止:扶绥海螺厂区废土工地至扶绥海螺矿山。
3、运输数量:约4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4、运输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名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等证明材料原件,投标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投标申请单位注册资本不小于200万元,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自有车辆不低于5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必须为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合法车辆。
三、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5000元(伍千圆整),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标书后及时汇入(银行转账或电汇)招标人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人公司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人需交付100元领取标书,且投标人需承担所有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
四、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3日8时00分至2021年3月22日18时00分,持有效授权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在扶绥新宁海螺供应处报名。
招标人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于2021年3月26日8时00分至2021年3月30日18时00分发放标书。标书发售地点:扶绥新宁海螺财务处领取。
五、道路勘查
1.为准确了解运输道路等通行情况,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并在投标时递交现场勘查记录确认表。
2.现场勘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查,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
2021年4月15日11时00分止,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为确保本次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特设举报监督电话:18977563777(李先生)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
公司地址:扶绥县新宁镇东环路5号
联系人:小李先生 李先生
手机:18593277957/18778358898 传真:0771—7527588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771-7527610
收款单位: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扶绥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20-04710104000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