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沙河大院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经由2021-施00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沙河大院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
2.工程规模:新建桥梁面积1320㎡,搭板面积429㎡。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MTE202103152940030205001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沙河大院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二次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服务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22日,每日上午13:30至,下午至16: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承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
地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长宁南路华阳广场领创大厦1206号
邮编:
831700
邮编:
831100
联系人:
何立文
联系人:
郝子剑
电话:
0994-6923117
电话:
0994-2330344
传真:
传真:
0994-233034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47755099@qq.com
章验证失败
用户登录
关闭
用户名:
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