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项目编号:MZW-GY2021001项目名称:贵州省组团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侗寨琴声》提升打造及展演展示项目采购主要内容:按照要求完成贵州省组团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侗寨琴声》提升打造及展演展示任务。PPP项目: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1.落实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侗寨琴声》演职人员组织工作。2.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侗寨琴声》剧目编剧、演出、舞美、灯光等各项工作的提升打造工作。3.按照要求完成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展演展示任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数量:1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审金额:4500000.00(元)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国家民委要求,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贵州省组团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遴选推荐,经专家评审和省政府同意《侗寨琴声》是我省选送参加遴选的剧目之一。2.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演剧目的通知》(民办发[2020]8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报送的5台剧目中,侗戏《侗寨琴声》入选作为贵州省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之一。3.侗戏《侗寨琴声》由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剧、导演及演员等相关人员创作生产,拥有该剧的绝对版权。4.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我省以传承、保护与发展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艺术而又极具民族特色的专业文艺院团,是我省侗族传统戏曲艺术的主要创作单位,编排了苗族歌舞剧《仰欧桑》(“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侗族大歌音乐诗剧《行歌坐月》(荣获贵州省“五个一工程奖”)、歌舞诗剧《守望》、音乐剧《布谷催春》等优秀作品。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与地址: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凯里市华联路10号 三、公示期限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使用单一采购,需满足“只能从唯一单位采购”的情况,现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满足唯一服务单位的理由如下:1.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保护、创新传播具有强大的责任心、使命感,特别是近年来针对侗戏、苗戏等地方戏曲有着丰富的艺术成果,完全具备少数民族传统戏剧舞台艺术创作、提升、展演和协调的能力,完全能够满足此次项目服务要求。2.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黔东南州属国有文艺院团,是我省侗族传统戏曲艺术的主要创作单位。3.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演剧目的通知》(民办发[2020]85号)精神,侗戏《侗寨琴声》作为贵州省入围剧目之一参加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黔东南州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剧版权持有单位,是承担提升打造该剧并将该剧进行展演展示的唯一单位。 专业人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吴建民省民宗委原巡视员;张宝林原省文化厅副巡视员;王德文原省文化厅副巡视员,国家一级作曲;陈迅雷省民族歌舞团原团长,国家二级演员;蒋仁春省民族歌舞团团长,国家二级演奏员。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尚灵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联系方式:0851-868531132、代理机构信息代理全称:无联系人:无地址:无联系方式:无十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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