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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03月12日 22:2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2日 22:21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项目联系电话024-22516760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0000413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516760附件:附件1于洪农药采购谈判文件最终上传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03-12 至 2021-03-17 撰写单位: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晓林 (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28 项目名称: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产品名称 防治对象 数量 1 30%矿物油.石硫微乳剂(矿物油14%、石硫合剂16%) 对树木的腐烂病、蚧壳虫等有很好的防效、清园杀菌。10公斤/件 200 2 29%石硫合剂水剂 5千克/桶;0.5-1Be(波美),红蜘蛛。 400桶 3 40%多.酮.福美双可湿性粉剂(多菌灵17%、福美双17%、三唑酮6%) 白粉病、锈病、赤霉病;10公斤/件 20 4 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500克*20袋;叶斑病、广谱杀菌剂。 20 5 200克/升敌草快水剂 200克*40瓶;触杀型除草剂,杂草。 200 6 41%草甘膦异丙胺盐 200克*50瓶;可用于果园、林业除草、灭绿。 200 7 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 300ML*20瓶;蚜虫 、菜青虫 70 8 25克/升溴氰菊酯乳油 250ML*40瓶;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60 9 5%啶虫脒乳油 280ML*20瓶;防治蚜虫、茶小绿叶蝉等刺吸式害虫。 60 10 1.1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 300ML*40瓶;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持效期长,用于鳞翅目害虫。 60 11 25%灭幼脲悬浮剂 500ML*20瓶;防治杨树舟蛾、美国白蛾松毛虫等幼虫。 350 12 1.8%阿维.髙氯乳油(阿维菌素0.3%、高效氯氰菊酯1.5%) 480ML*20瓶;低毒、高效针对美国白蛾、天幕毛虫金龟子等多种害虫的治疗。 360 13 15%哒螨灵乳油 200ML*20瓶;红蜘蛛。 120 14 30%噻嗪.毒死蜱乳油(毒死蜱20%、噻嗪酮10%) 10公斤/件;蚧壳虫 。 80 15 3%噻虫啉微囊悬浮剂 20KG/桶;本品适用于林木,防治天牛、象甲等。 30桶 16 维特白树干涂白剂 25千克/袋,新型环保、杀菌、防虫、抗寒、长效。 1675袋 17 45%唑醚.戊唑醇悬浮剂 (戊唑醇30%、吡唑醚菌酯 15%) 4公斤/件;防治园林植物褐斑病、叶枯病等叶部病害 20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5日前供货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农药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递交: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北门外)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该承诺函为符合性证明材料的一部分,如不提供,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4、因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功能更新,招标代理公司只能获知报名家数,无法获知投标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13700004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6760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24-22516760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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