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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1-03152021年03月14日
朔州经济开发区协同办公系统项目单一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六、专家论证意见
采购单位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项目名称
朔州经济开发区协同办公系统项目
项目金额
139.24万元
供应商
山西长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王明德
高级工程师
朔州市瑞达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刘慧强
高级工程师
中国移动通信山西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段勇
经济师
山西恩博利雷电防护有限公司
专家论证意见
王明德:根据晋政办发[2019]92号、朔政办函[2020]61号文件的规定,县级平台建设需按照全市统一平台、统一部署的方式在已部署的市县一体化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上完成内部建设或延伸建设。市政府协同办公由山西长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因此为了保证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建议采用单一方式。由山西朔州唯一代理商山西长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则可实现建设周期短,节约开发成本并降低技术风险,在研发和系统对接方面少走弯路,有利于今后系统的统一整合,无缝对接。
刘慧强:按照朔政办函[2020]61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于市政府已上线的市政府办公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因市政府项目由山西长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建议采用单一方式,实现开发成本并降低技术风险。
段勇:市政府部署在市政务云上的市县一体化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由山西长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如用该公司继续承建,则可实现:
1.该公司承建的系统与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为无缝对接;
2.由该公司承建则建设周期短,费用低,无需建设基础平台,无需进行硬件投资;
3.为了方便今后系统的统一整合,无缝对接,该平台需与市、县平台一致,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4.采用该平台,后期运维成本低,无需单独对开发区所使用的平台进行维护。所以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符合规定。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1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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