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更正公告
2021年03月14日 1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4日 12:00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2日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项目联系电话024-22516760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0000413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51676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3-12 至 2021-03-17 撰写单位: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晓林 (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于洪区防治病虫害药品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格式13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16:产品名称:维特白树干涂白剂”更正为“序号16:产品名称:树干涂白剂”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4日 10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该承诺函为符合性证明材料的一部分,如不提供,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4、因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功能更新,招标代理公司只能获知报名家数,无法获知投标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13700004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24-22516760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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