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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11日 22:00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水务局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1日 22:0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六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欣项目联系电话024-22852669转804采购单位沈阳市水务局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255286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52669转804附件:附件1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3.10最终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11 至 2021-03-18 撰写单位: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于欣 (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680 项目名称: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城市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数量、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协助主管部门对圣元水务、西部、北部净水厂进行绩效考核及行业管理工作。 二、对全市二次加压设施已移交的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编制移交方案;对未移交的二次加压设施进行移交普查核查、编制改造方案、改造资金测算等。 三、协助提供全市供水企业监督考核管理服务,包括供水安全和隐患整改、水源井管理、新建和改造工程等,形成考核月报告,每年对供水企业形成全面综合评估报告,提出问题清单,协助督促整改。 六、对区、县(市)供水行业管理部门、供水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 七、对2021年小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改造和232公里居民小区内网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八、无偿提供水文地质、勘察、供水等方面专家咨询。 九、辅助完成其他有关供水行业管理工作。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采购方要求时限完成监督管理内容并将报告反馈至采购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六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六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开标前投标供应商需网上填写响应报价等相关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按照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需在相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电子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水务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 联系方式: 024-22552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 联系方式: 024-22852669转804 邮箱地址: 317204292@qq.com 开户行: 农业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4540104000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欣 电 话: 024-22852669转80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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