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11,公告主要内容为:蓟县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蓟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JZCG2021-XH-002)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1-XH-00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1-XH-002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最高限价:4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93.52 | 93.52 | 其他农业服务 |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为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2包 | 是
| 70 | 70 | 其他农业服务 |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为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3包 | 是
| 60 | 60 | 其他农业服务 |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为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4包 | 是
| 86.13 | 86.13 | 其他农业服务 |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为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第5包 | 是
| 90.35 | 90.35 | 其他农业服务 |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为天津市蓟州区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服务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的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2日到 2021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方式:投标人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及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或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 联系方式:13002251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 联系方式:022-22775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继超 电 话:022-22775281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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