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2100003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城北学校明湖中小学家具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10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序号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现更正为: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0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原开标时间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11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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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城北学校明湖中小学 |
地址: | 崇州市教育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286862979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崇州市崇阳街道蜀州北路26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22001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叶老师 |
电话: | 02868629797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