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眉山日报社租赁办公用房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012021000097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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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 |
公告 | 2021-03-11 10:19 |
采购人 | 四川省眉山市眉山日报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望鹿街86号) |
各包描述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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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参与的适用】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的适用】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原件;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原件;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1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12、供应商不具有限制或禁止情形承诺书原件。
1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及承诺书原件;
1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加盖供应商鲜章)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或网络发售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03-12 09:00到2021-03-16 17:00 |
采购文件售价 | 0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民和南街36号A栋3单元9楼1号 |
洽谈时间 | 2021-03-17 14:00 |
洽谈地点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民和南街36号A栋3单元9楼1号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眉山日报社,罗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民和南街36号A栋3单元9楼1号,1777833626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罗老师,15884309688 |
预算金额(元) | 12000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 本项目为眉山日报社租赁办公用房采购项目,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川财采〔2020〕6号)、《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采购人实际,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符合划型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 1、经广泛市场调研,眉山市内仅有商业(具体位置:诗书北路198号)用房符合项目要求,该商业用房产权属于重庆爱瑞阳光眼科医疗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该场地坐落于眉山市东坡区的诗书北路的房产,房产性质为:商业使用,该房产喷淋、消火栓完备且经过消防验收合格。
3、该房屋产权面积:3624.45平方米,房屋结构层高分别为:一层3.9米,二层3.45米,三、四、五、六、七、八层3.3米;同时交通便利,该房屋毗邻春熙广场,距万达广场、湿地公园、市政府均不超过2公里;市内3路、8路、10路、13路、16路、17路公交车均经过此处。
4、该场地配套的停车位分为地下停车位和广场停车位:其中可用于楼栋使用地下停车位达到40个;广场停车位达到10个;同时拥有能容纳160人的会议室。
5、该场地电信已引入栋内光纤箱,同时支持开通联通、移动、广电的网络;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
附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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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