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勘察设计一标段 (KCSJ-1) | 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1个(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建设),可兼顾同时靠泊2艘2万吨级集装箱船,岸线长度420米,设计年运量30万标准箱。水上勘察约2500米,陆上勘察约2100米。包含工程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编制等内容。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总投资5亿元(含)及以上的沿海水运工程勘察及设计业绩。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度(2017~2019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誉要求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港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 2.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 3.测量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交通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 5.总平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港航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 6.水工结构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港航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 7.设计代表(1人):具备港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可由上述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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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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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业绩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