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气一厂内蒙区域2021年钻井废弃物拉运、处置服务工程其他服务招标公告
采气一厂内蒙区域2021年钻井废弃物拉运、处置服务
工程其他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采气一厂内蒙区域2021年钻井废弃物拉运、处置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气一厂内蒙区域2021年钻井废弃物拉运、处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采气一厂内蒙区域2021年钻井废弃物拉运、处置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内蒙区域
2.3建设规模:根据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2021年产能建设计划,承担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内蒙区域(乌审旗及伊金霍洛旗)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前开钻井产生的所有钻采废弃物(钻井废弃泥浆、岩屑)的装车,并将废弃物转运至乙方集中处理厂站,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测及资源化利用等最终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1)钻采废弃物在钻井作业现场移交并转运至乙方的集中处理厂站;
(2)钻采废弃物在乙方厂站集中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最终处置;
(3)钻采废弃物在乙方厂站集中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最终处置必须满足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要求:①乙方明确安全环保保证措施,拉运车辆的马槽或槽罐等必须采取密闭等防污染措施,以及管控废弃物转运环节的跑、冒、滴、漏和随意倾倒、抛洒、丢弃等风险,遵守甲方的行业规章制度、规范等相关要求;②明确工程分包控制措施。除运输以外其他业务不得分包,对于分包运输业务的单位要具有相应的运输、营运等资质,司机必须持有准驾车型的有效驾照,身体健康技能熟练,经验丰富无重大交通事故案底;上岗前要接受HSE安全教育培训、服从现场管理,进入井场后须严格遵守作业现场的HSE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或驾驶途中使用手机;运输车辆应安装GPS定位系统或行车记录仪③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要求。现场作业时乙方应有专人在现场监管,现场监管人员要持有中石化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特种作业证;④施工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分析、安全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前要进行安全危害因素分析并制定《单井钻井废弃物拉运应急预案》到业主主管部门审批,到安全环保科备案并开具《承包商进场安全许可证》和相应采气管理区签订《井场施工安全风险告知协议》 ⑤视频监控设施要求,乙方配备视频监控,作业现场全覆盖,视频设备全程摄录施工现场,留存施工视频全过程以备后查;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单列的要求,乙方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相关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乙方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不低于900元/人/年,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4建设投资:约1500万元,最高限价为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价为392元/方,钻井废弃物运输单价为1.18元/m3,不含税。
2.5服务期限: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采气一厂内蒙区域2021年钻井废弃物拉运、处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处理厂具有通过鄂尔多斯市环保局批复的环评报告
(3)持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废弃物拉运、处置类似业绩,并提供固废检测合格报告;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2018年以来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类资质证书或钻井废弃物处置资格等, 2018 年以来固废处置或环保工程类业绩;
(2)技术负责人2018年以来有3年以上固废处置或环保工程类项目业绩,并熟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018 年以来有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 年 3 月10日16时00分至2021 年 3 月 16 日16时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6 日16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6.3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31日 9 时 00 分。
6.4递交方式: 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
邮编:450006;
联系人:刘欣荣、潘荣胜;
电话: 0912-3629186、19939716063、0912-3929197 ;
电子邮箱: cqcqyglk@126.com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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