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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2021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304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2021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元),本金额为服务期内参考采购总额,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需求书的相关结算率要求结算为准。
(五)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拟选取1名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配送肉菜和副食品等年度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或2020年度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9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
1.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 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3月10日 09:00至2021年03月16日 17:3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四)售价:0元。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3月22日 09:30: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
?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60号
联系方式: 13815762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富园天郡东门北侧三楼
联系方式:13515291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晓(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351529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