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ZS1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21-ZS1040-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标签-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关于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标签(招标编号:2021-ZS1040)项目,接采购人通知,更正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技术要求,(二)合同包二: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标签(激活版)的“★11.投标人应承诺激活小程序各项数据能与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同步。并承诺在中标后免费供采购人永久使用,小程序应不侵犯他人权益,如有侵犯,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更正为“★11.投标人应承诺激活小程序各项数据能与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同步。若小程序为投标人自主开发,需提供证明自主开发小程序的相关材料,若小程序非投标人自主开发,则需提供能证明其有权使用的相关材料。同时,投标人应承诺在中标后免费供采购人永久使用,小程序应不侵犯他人权益,如有侵犯,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技术要求,(二)合同包二:农产品合格证/追溯标签(激活版)中,增加“★16.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标签的二维码号段不得与曾发布过的旧号段重复,采购人将在评审现场对二维码号段进行验证,若出现重复号段的,视为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应承诺若为中标人,则保证其提供的标签号段不与旧号段重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其他事项,“2.2.1投标人应根据合同包二的技术要求提供激活演示,提供现场演示U盘。”更正为“2.2.1投标人应根据合同包二的技术要求提供激活演示视频及现场演示环节。请各投标人准备好演示U盘及现场演示所需相关设备及材料。”
4.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2.3.2技术项(合同包二)的“19.投标人提供的演示视频中,实现小程序在二维码扫描后可链接到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应批次的农产品追溯信息内容的得3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演示视频的不得分。”更正为“19.投标人提供的演示视频中,实现小程序在二维码扫描后可链接到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应批次的农产品追溯信息内容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现场演示过程中,完全展示实物标签所该具备的各项功能的得2.5分;若只展示部分功能的得0.5分;未进行现场演示或未提供演示视频的本项均不得分。”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采购人及投标人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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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702号
联系方式:0592-590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联系方式:游小姐0592-2297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小姐/李先生
电话:0592-229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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