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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近期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已由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灵发改字【2021】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灵川县灵田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
建设规模:灵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近期建设工程位于灵川县灵田镇,污水管网总长约为9122m,分近、远期建设。近期建设污水管总长约5925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远期建设污水管总长约3197m,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本次招标范围近期建设工程。
合同估算价: 771.5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þ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含采购)、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0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04 月01日至 2021 年07 月10 日。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设计阶段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2. 施工阶段的经备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并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6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设计单位也可以为施工单位。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2021 年 3 月 5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 ),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
9.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3-5625161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73-6816887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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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灵川县桂建路2号
|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盘岭路6号金凯苑B2栋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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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530021
|
联 系 人:胡海花
| 联 系 人: 陈劲宇
|
电 话:0773-6818159
| 电 话: 0771-282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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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0771-282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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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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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