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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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玛纳斯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标段EPC已经由“玛发改〔2020〕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州玛纳斯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新建改造一次管网6500米,二级管网3000米及配套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MLS2021021112200201003
昌吉州玛纳斯县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第三标段EPC
新建改造一次管网6500米,二级管网3000米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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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设计(压力管道GB2级)许可证(含)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GB2级)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疆外建筑企业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及设计资质;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12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2: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琨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玛纳斯县中华碧玉园C3-1-121
邮编:
邮编:
100089
联系人:
联系人:
郭光辉、陈宇
电话:
电话:
17309940707
传真:
传真:
010-595065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kgczx@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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