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山东省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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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3月03日 18:1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采购单位某单位行政区域青岛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3日 18:1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30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工项目联系电话0532-85791235采购单位某单位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17685586772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崔工 0532-85791235
项目概况 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YBIJX-F1001 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公告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2021-JYBIJX-F1001招标编号:TC219N013三、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此次招标共计两个包。第1包:蔬菜、水果和调料综合配送,包括食材配送、检测、现场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第1包供应商应区分果品、蔬菜和调味料等2类分别报下浮率。第2包:禽畜蛋类等其他副食品综合配送,包括食材配送、检测、现场服务、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第2包供应商应区分粮食类、畜肉类及其调理肉质品、禽肉类及其调理肉质品、食用油类、豆制品类、水产品、蛋类、其他类、乳制品等9类分别报下浮率。每包各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副食品供应服务,本项目必须以包作为最小单位投标,不能兼投兼中。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1年12月31日。3.项目控制价:报价格式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参照以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官方网站及家乐福(新兴店)公布的当日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为基准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下浮率下限不得低于10%,低于的视为无效投标。以上途径均无法采集价格的品种,由采购商和供应方协商确定采集地点。四、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2.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虚假资料;(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3)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5.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需提供相应书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7.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书面承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书面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9.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0.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承诺为军队服务采购提供应急保障;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及为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黑名单的;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其他要求:14.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严格自律,遵守投标过程正规秩序。14.2.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虚假资料;(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3)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一)发售时间:2021年 03 月 04 日至 03 月 12 日(0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发售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上购买(如需网上购买请提前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 03 月 2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3 月 2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1年 03 月 26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军队采购网”及“”上发布。九、联系方式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项目联系人:张工、崔工联系电话:0532-85791235 邮箱:jingkai@cntcitc.cn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银行账号:3801 0188 0005 59480注:本项目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等措施,亦有权对采购文件内容做出调整或变更,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即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上述权利。本项目为军队采购,适用军队采购相关法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2.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虚假资料;(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3)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5.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需提供相应书面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7.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书面承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书面承诺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或销售不合格货品行为;9.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货品的卫生和安全,书面承诺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0.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承诺为军队服务采购提供应急保障;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及为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黑名单的;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其他要求:14.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严格自律,遵守投标过程正规秩序。14.2.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人、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提供虚假资料;(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3)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 至 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网上购买(如需网上购买请提前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联系方式:张工,17685586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 联系方式:张工、崔工 0532-85791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工 电 话: 0532-8579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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