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22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天元国际3栋7层15号,收件人:黄工,电话:0771-6739132),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便于做好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如因投标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或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22日17:00前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天元国际3栋7层15号,收件人:黄工,电话:0771-6739132),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便于做好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有)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如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或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3)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开标。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5.6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招标人授权代表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文件有效进行现场核检并签字确认。
5.7招标代理机构启封标书后,将按照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所有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文件邮寄袋或箱子的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运送至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开标。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5.6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招标人授权代表的见证下由招标人代表对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进行现场核检并签字确认。
5.7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邮寄袋或箱子上注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所有邮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邮寄袋或箱子的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并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投标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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