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城中村(西关村)容貌提升整治工程二期】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574001B01,
【灵寿县城中村(西关村)容貌提升整治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城中村(西关村)容貌提升整治工程二期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灵寿镇西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灵寿县灵寿镇西关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城中村(西关村)容貌提升整治工程二期。
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最高限价:5694387.08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 期:60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04 09:00至2021-03-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2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灵寿镇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灵寿县西关村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魏秀军
| 联系人: | 赵子艺 |
电话: |
13073124063
| 电话: | 17334330695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9849568 |
电子邮件: |
751724531@qq.com
| 电子邮件: | hebeibozhan@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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