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城北高铁枢纽站周边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二期)—北广场及横二路监理招标补遗(二)和答疑
一、补遗部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补充“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监理企业人员(指有职称无注册资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无监理员资格),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监理管理有关部门颁发的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且相应人员须为入川信息录入人员。”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部分报价文件投标函“监理服务期限365日历天,”。在中标后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服务期限含施工工期、施工延长期和质量缺陷责任期。
3、依据泸州市财评中心对本次招标施工评审价和已通过的招标方案的定价原则计算,本次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36 万元,监理投标保证金:2.72 万元。
二、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里面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有“联合体协议书”、“其他材料”。但是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面制作投标文件时,资格审查文件没有“联合体协议书”和“其他材料”这两个模块。请问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资质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文件是否可以放在其他模块里面,还是由你方变更后模块后投标人重新编制投标文件?
答: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使用“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文件格式模板中没有的补充资料放在“其他材料”中。
2、编制投标文件时,系统里面无资格审查文件第八条其他材料相关内容?
答:在投标文件格式模板中没有的补充资料放在“其他材料”中。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