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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2021年03月02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品目采购单位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行政区域鞍山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2日 22:0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宁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6日 13:30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室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琪项目联系电话0412-2211900采购单位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采购单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7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2-5413558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2-2211900附件:附件1纪委招标文件(3月26日开终稿)(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3-03 至 2021-03-09 撰写单位: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琪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宁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0424 项目名称: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食材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90.00 采购需求:查看 拟采购一家对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进行食材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则采购人可续签1-2年。如果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随时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辽宁政府采购网(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室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投标人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解密投标报价,将导致其废标4.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5. 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投标供应商在邮寄快递时应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快递单并保证填写信息完全。收件人:孟小龙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联系电话:13604227393 投标项目编号:JH21-210300-00424 邮编:114000交易中心8:30至16:00(工作日)收件,快递员送达开标室后须签字确认。 注:投标文件由顺丰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云视讯注册手机号。)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云视讯”APP"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云视讯”APP"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云视讯”APP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125339.com.cn/。7. 采取汇款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无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将汇款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采取保函方式递交的,保函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8.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9.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鞍山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东路71号 联系方式: 0412-5413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方式: 0412-2211900 邮箱地址: lnzhcgd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63 0103 0000 0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琪 电 话: 0412-221190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下载:纪委招标文件(3月26日开终稿)(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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