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鼎市农村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82]HF[TP]2021001-1-1)
一、项目编号:[350982]HF[TP]2021001-1
二、项目名称:2021年福鼎市农村环境质量委托监测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982]HF[TP]2021001-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洪塘88号6楼 | 69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82]HF[TP]2021001-1-1 包1
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1 | 批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695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泳2 (包1) |
评审专家: | 刘高翔,施继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支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支行 账号:3500168610705251831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82]HF[TP]2021001-1-1 包1 :4500元
收取对象: 成交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资格审查中,供应商“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第二章谈判文件须知项号1、 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相关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供应商“厦门威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本项目主要人员相关证书提供不全,根据谈判文件资格要求,6.2特定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 供应商“福建省正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未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相关证书。根据谈判文件资格要求6.2特定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 其余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均通过审查。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30 ) 天内交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201号
联系方式:13850397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联系方式:0593-282231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3-2822316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