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1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2021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9426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1.7资金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如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招标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后,服务期限可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各项目建设单位如已完成2021年营销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本次框架结果有效期自各项目建设单位已采购合同约定结束日期起生效。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范围: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中新增和2022年度营销项目范围内的计划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工程估算书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2021年下达项目(含年中新增项目),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电子化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全部设计工程量和设计服务内容及其它有关工作。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有效期内委托的需开展可研、设计的项目为准。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1
| 2021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 1
| 标包1(广东电网计量中心、东莞、汕尾、肇庆)
| 630.1944
| /
| 5
| 0
| 本次招标分为5个标包,每个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
|
2
| 标包2(广东电网本部、佛山、中山、珠海)
| 526.914
| /
| 5
| 0
|
3
| 标包3(惠州、清远、梅州、河源)
| 504.8388
| /
| 5
| 0
|
4
| 标包4(汕头、潮州、揭阳)
| 498.006
| /
| 1
| 0
|
5
| 标包5(云浮、湛江、茂名、阳江、江门)
| 468.0468
| /
| 1
| 0
|
注:1、标的物描述:(1)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广东电网公司计量中心、 直属供电局及下属单位和直属中心机构组织开展的营销技改及营销修理项目( 不含广州供电局), 具体项目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投资计划下达及项目开展情况,需开展可研设计的项目为准。
2、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及正式投资计划内下达的项目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3、中标者不得将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4
| 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业务或备案专业包含电力)
|
5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专业对口(送变电或电力)的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
6
| 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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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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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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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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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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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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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2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03月03日17时00分00秒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eb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02月24日17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7日08时45分00秒。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七)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物资公司)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业务咨询方式:双百热线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物资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平云广场B塔五楼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八)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许小姐、徐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8、85125046、85121727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