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格调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调整价;
(2)价格扣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7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7。
4、有漏项报价的投标人,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物业管理费报价明细构成:
(1)人工费用【含项目经理、管理员、维修人员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根据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38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715.03元∕人∕月,个人承担五险费用349.49,共计2444.52元/人/月)。以上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办公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等)、车辆管理费用、绿化养护、管理费、物资装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会议服务、节日装饰、管理费用、以及保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费用由业主单位向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并在招标文件里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
(3)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
(5)投标人利润;
(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业主单位单独列出要求及具体的服务清单,投标人根据业主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注:1、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开始至开标日,获得人民政府或中国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与服务质量相关的奖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奖、科学技术奖、创新奖、贡献奖),由人民政府颁发的服务质量相关的奖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奖、科学技术奖、创新奖、贡献奖),①区县级奖项得1分,市级奖项得2分,省级或以上奖项得3分;②由省级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服务质量相关的奖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奖、科学技术奖、创新奖、贡献奖)得1分,中国教育后勤协会颁发的服务质量相关的奖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奖、科学技术奖、创新奖、贡献奖)奖项得2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本项满分3分(时间以获奖时间或证书发文为准)。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开标日,管理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获得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类或示范类荣誉的(提供荣誉官网发文截图或证书复印件,以发文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省级及以上每一项得1分,市级每获得一项得0.5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对应所管物业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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