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横县施恒益大院修缮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NNZC2021-G2-270019-GXCX
|
招标人
| 横县文物所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畅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建设规模:施恒益大院西区四进三院落占地面积:1348.8 ㎡。
招标内容: 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 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按项目总投资估算表,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以下内容:前期现状勘察及维修设计(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总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维修方案及施 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现状图片、维修设计预算等)服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方案的编制包括了前期现状勘察和维修设计两个部分,其中前期现状勘察包括残损探查、建筑现状测绘、还原设计、编制现状勘察报告、残损照片等;维修设计包括绘制设计图纸、编制维修说明和维修概(预)算等。完成施工图审查通过等以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验收合格的相关勘察设计服务和合同规定的相关工作。
|
开标时间
| 2021年2月20日9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2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3月1日
|
拟中标人
| 广西鼎之晟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之晟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总报价:¥5144100.00元 (其中:设计费:¥ 36200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4662100.00元,建设其他费:¥120000.00元)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总负责人
| 谢燕玉(注册证书编号:桂24512154932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5)0003240、身份证号:450321*******12062)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唐美芳(注册证书编号:ZRSJ20150265)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刘立志(注册证书编号:ZRGC20150569、身份证号:342125******* 00552)
|
专职安全员
| 朱雨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00547
、身份证号:452132*******30022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总报价:¥5138200.00元 (其中:设计费:¥ 365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650200.00.00元 ;建设其他费:¥123000.00元)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总负责人
| 周瑞文(注册证书编号:桂245070910822)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黄振荣(注册证书编号:ZRSJ20150276)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周雄刚(注册证书编号:ZRGC20150602、身份证号:450122*******1053X)
|
专职安全员
| 黄拓(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12394、身份证号:450103*******42553)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凯莱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总报价:¥ 5151600.00元 (其中:设计费:¥ 363500.0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4659100.00元 ,费:¥ 129000.00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总负责人
| 陈勇(注册证书编号:京211171864772)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谢振斌(注册证书编号:ZRSJ20150709)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李光明(注册证书编号:ZRGC20150255、身份证号:150824*******16017)
|
专职安全员
| 张华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京建安C2(2015)0205094、身份证号:412702********5555)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公示媒介
| 在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ztb.gxi.gov.cn上发布。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投诉受理部门
|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233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