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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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ZFCG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二甲中心卫生院、石港中心卫生院和平潮中心卫生院CT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2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4页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4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更改为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须提供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24页
第四部分 评审程序和内容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网上是否上传响应文件;(不需要)
第25页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不需要)
第30页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越快越好更改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第31页
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条 供货及知识产权
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所有维修密码必须免费提供。将询价更改为磋商
第三条5.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情况下主动提供备用机服务。
此条款更改为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情况下,每延迟一天保修期延长5天,同时承担甲方损失。
第四条 质量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按乙方询价投标文件执行。去掉询价
第33页
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分别更改为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另外:
第29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中是否添加
九、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保证金退款单(加盖中标人公章),前往采购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更正日期:2021年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响应材料包1和包2分别密封,先进行包1磋商,后进行包2磋商。??响应文件为1正6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中医院、二甲中心卫生院、石港中心卫生院和平潮中心卫生院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 0513-86512775 顾先生
联系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清河路5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0513-86524079 徐先生
联系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先生
电 话:0513-8651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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