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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江苏���(秦淮区)秦淮区门西数字生活街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江苏���(秦淮区)秦淮区门西数字生活街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2-20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编号: AQH200027-05FG

1.招标条件

南京城南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秦淮区门西数字生活街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行审备[2019]9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3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桩基检测、基坑监测

2.2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东至愚园,西至悦动新门西园区,南至城墙南路,北至棉纺厂路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保留修缮建筑约0.6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含地下面积)。 建筑面积:166857.4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3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12.8 m;其中地下室面积:96038.9 m2;造价:835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6649.9 m2;幢数:8 幢;钢结构跨度:8 m;重量:5100 吨;改造修缮面积:6000 m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深度达12.8m。

2.5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5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3000.00万元)
2.6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秦淮区门西数字生活街区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相关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勘察(检测)服务期:3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3/12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40分):
6.1.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2检测纲要(24分):
(1)符合本项目检测的要求、检测方案合理、检测结果要求准确、真实、合理,方案必须要满足建设项目所在地省、市及项目所在地质监站验收要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缺项不得分(满分4分)
(2)仪器仪表、设备: 拟使用的仪器仪表、设备配备齐全,检测技术设备先进,检测方法合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缺项不得分(满分4分)
(3)检测及服务承诺:取样及检测及时,在合理检测周期内实施检测并出具、提交检测报告,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缺项不得分(满分4分)
(4)检测工作实施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科学,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缺项不得分(满分4分)
(5)检测质量和服务保障措施得当,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缺项不得分(满分4分)
(6)检测档案资料管理措施与方案,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缺项不得分(满分4分)
6.3企业资信业绩(36分):
6.3.1项目组人员(满分16分)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基坑监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2)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3)测绘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和有效的《基坑监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4)桩基检测人员2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测绘人员除外,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5)安全生产管理员2名: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人,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人。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3.2企业业绩(满分4分):2016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合同造价150万元及以上的检测或监测类项目,2分/个,满分4分。需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3.3企业认证证书(满分12分)
(1)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2分)
(2)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1项扣1分,满分3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3)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获得过国家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诚信单位的得1分;获得过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诚信单位的得0.5分,满分1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1分)
(4)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 A 级证书,得 2 分;连续两年获得 A 级证书得 4分,连续三年获得 A 级证书,得 6分。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满分:6 分)
6.3.4企业自2016年9月1日以来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奖,省级及以上奖项得2分/个;市级奖项得1分/个;满分4分,没有不得分。最多提供两个奖项,提供多个奖项时,以得分最高的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组成员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若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人员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标段采用检测纲要评分点为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 评分点要求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检测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 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 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 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投标报价、资信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检测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检测纲要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检测纲要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2月19日16时44分到 2021年2月25日16时44分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8.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请注意: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桩基检测单位和基坑监测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基坑监测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上述所有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城南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淮区边营1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楼

邮编:/

邮编:210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吴洪

电话:02552202935

电话:18362097574

传真:/

传真:1836209757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9328674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定淮门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4301024409100096568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31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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