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2月19日 15:35
评审专家名单
鲍艳、李洪武、邓东华、马秀波、闻静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宇
项目联系电话
024-22825609
采购单位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向阳街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2907308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2825609
附件:
附件1
推荐理由.jpg
一、项目编号:LNJC20210115002(招标文件编号:LNJC20210115002)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2栋6楼1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费率(%):1.67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鲍艳、李洪武、邓东华、马秀波、闻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5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向阳街54号
联系方式:0427-2907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话:024-228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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