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商业储备油分公司储备油库区消防和应急管理能力评估和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商业储备油分公司储备油库区消防和应急管理能力评估和提升项目
招标编号:ZY21-CZ03-FW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油品储备库一旦发生火灾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后果。为了保证油品储备罐区运营安全,防控储油库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各商储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各商储库抵御风险能力,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证原油罐区运营安全,中国石油商业储备油分公司决定在公司下辖的黑龙江省大庆市、辽宁省铁岭市、辽宁省锦州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北省唐山市、天津市、陕西省咸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四川成都市、广西钦州市两处库区、甘肃省兰州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鄯善县、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独山子市等14个库区范围内开展储备油库区消防和应急管理能力评估和提升工作,在全国范围聘请第三方机构,在上述商业储备油公司所管理的库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库区的消防与应急能力提升咨询与服务,以提高各个库区的安全管理水平。
2.2 服务内容:
(1)技术服务单位应对商储油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和应急能力综合评估。评估方案应得到甲方认可,评估内容应包括:与消防应急规范标准进行对标、与国际油气公司消防和应急管理的对比分析、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现状、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等。消防和应急管理能力评估应提交综合评估报告。
(2)技术服务单位应策划开展消防设备设施和应急专项检查。(a)按季度开展消防、应急专项活动,全年专项活动不少于4次,防汛敏感时段不少于2次;(b)开展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设备设施专项检查,检查组应由大型石油库消防和应急管理领域专家构成,专家人数不得低于4人,检查完成后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横向对比各商储油分公司消防应急管理水平。
(3)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开展消防和应急能力提升。结合消防、应急能力评估和专项检查结果,策划并实施消防和应急能力提升各项具体工作。提升方案应丰富多彩且有针对性,(a)开展消防线上、线下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48课时/人次;(b)开发培训教材、题库并定期组织测评与全员考试,题库试题要紧扣石油库安全、消防、应急管理要求,题库数量以选择和判断为主,数量不得低于5000道;(c)协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应急演练或实操训练,提升参演人员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石油库管理实际,修订关键岗位应急处置卡,制作随身应急处置小图册等;(d)组织开展义务消防员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开展托管商储库选派义务消防员开展技能比武大赛。
(4)技术服务单位针对所开展的相关服务,制作专门的视频培训教程。将专项应急预案内容转化为可视化的影音模式,既能够情景化展现应急专业知识,又方便员工日常学习观看,可作为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教程。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辽宁省铁岭市、辽宁省锦州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北省唐山市、天津市、陕西省咸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四川成都市、广西钦州市两处库区、甘肃省兰州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鄯善县、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独山子市等14个库区。
2.4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2个月。
2.5 标段(标包)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在三年以上,且经营范围应明确包括HSE管理咨询、安全技术咨询或者安全评价。
2、投标人必须是以安全管理咨询类、安全风险管理服务为主业的公司,招标人将根据提供的业绩和经营范围判断投标人是否满足这一准入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认证认可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需提供有效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5、 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5项及以上为大型油气企业开展应急管理咨询的成功业绩;具有1项及以上管理提升咨询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验收单、用户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工程类高级职称、管理体系审核员、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师,6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至少参与2项消防或应急能力提升咨询与服务。(需提供证明材料)。
7、 拟投入本项目成员至少6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师资质或安全工程类高级职称。(需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针对本次招标工作内容编制专门的项目实施方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的失信分值低于8分或已恢复投标资格。失信分及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附件二“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 按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200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022项目”;
③电汇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安华桥支行
帐号:9118 0078 8018 0000 0559
行号:3101 0000 0173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投标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扫描件、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czwzb@cnpc.com.cn,招标机构收到电汇底单、开具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已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3月4日15时0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022项目”(如果确实无法填写中文附言,可以用相应的英文填写附言)。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6.1 开标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09时00分 (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不设现场开标仪式)。
6.3 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实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公示。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商业储备油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号楼
联系人:王金龙
电话:010-599867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 刘雪莲 魏子博
电 话:010-62065666
电子邮件: czwzb@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