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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加气站LNG、CNG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加气站LNG、CNG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1-02-08
详细内容: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LNG、CNG设备集中采购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LNG、CNG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1-XJX16-WK00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本项目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中涉及加气站LNG、CNG设备货物进行购置(具体设备参数详见设备技术标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标包1为加气站LNG设备,标包2为加气站CNG设备,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估算金额 3000万元,其中:加气站LNG设备 2500万;加气站CNG设备500万,框架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供应商收到收到订单起60天内,到达供货指定地点,到达指定地点后30天以内完成设备安装,满足调试条件。

2.2质量要求:质保期:设备交付现场之后36个月。

2.3技术要求:满足《LNG加液设备技术标准》、《CNG燃气设备技术标准》。

2.4 其它说明事项:

2.4.1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货物设备、结构的设计、制造、测试等各项工作的费用、税费及设备的安装、安装材料、人工、吊装、检测、调试、手续办理及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

2.4.2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弄虚作假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废止原中标通知书,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若已签订合同尚未发生实际业务往来的,终止合同。已签订合同且已发生实际采购业务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依法进行追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

3.2.LNG标段投标人LNG储罐或潜液泵橇两类设备至少有一种为自主生产厂家,其余设备可以外采;CNG标段投标人压缩机橇必须为自主生产厂家,其余设备可以外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压力管道元件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及以上)。低温储罐厂家应具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及以上)。

3.4.投标人提供的加气机必须具有加管系统2.0测试报告并满足当地安监部门电子标签系统的技术要求。

3.5.投标产品应具有防爆认证证书或防爆合格证;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7.根据“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9.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9.2被责令停业的;

3.9.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9.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3.9.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问题的;

3.9.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招标项目投标。

3.11.不接受近三年与我公司有合同违约行为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供货商。

3.12.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重要)投标单位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即:2021年2月9日08:00:00至2021年2月18日23:59:59 (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获取。每套招标文件售价标包1:300元人民币、标包2:200元人民币(注:除项目终止外,其它情况概不退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仅支持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标书费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备注: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

4.2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开户账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投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4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弃标。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开标结束后10天内将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正本一套纸质版寄到招标代理机构,作为资料归档,请务必确纸质版保投标文件与上传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

5.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标包一25万元、标包二5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标包,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投标企业需同步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特别:投标保证金汇入系统账号钱包后,还需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标包,完成缴纳操作,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3月4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6.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

七、招标人及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中石油乌鲁木齐大厦

联系人:于浩哲 电 话:0991-661835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联系人:高丽霞电话:0991-7890642邮箱:109014823@qq.com

八、中标

服务费收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支付采购服务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

服务

工程

说 明

10万-100万以下

1.8%

1.8%

1.8%

以每个标包(标段)的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服务费(表中以上、以下包含本数)。

对于金额小于10万元的项目,统一按照10万元项目的收取金额进行收取

100万-500万以下

1.32%

0.96%

0.84%

500万-1000万以下

0.96%

0.54%

0.66%

1000万-5000万以下

0.60%

0.30%

0.35%

5000万-1亿以下

0.30%

0.12%

0.20%

1亿-5亿以下

0.06%

0.06%

0.05%

5亿-10亿以下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以下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备注留言或用途中请注明21-ZX16-WK004 】

收款人单位: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收款人帐号:

88202100582820000010

开户行名称: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昆仑路支行

行号:

313882000158

开票联系人:

马纯梅 电话:0991-7890692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613办公室

代理费的收取流程

1.严格按照公告指定的汇款信息通过企业网银汇入指定的账号,汇款方的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不接收个人账户汇款);

2.汇款时必须在“用途”栏内备注“21-ZX16-WK004”,每个项目服务费必须一次性交款,不得分为多笔交款;多个项目分项目交纳,不得多个项目并笔交纳。

3.服务费收取方式:一单一采项目,全额由中标人缴纳,若中标人数不止1家,由中标人平摊或按照中标金额等比例承担;定商定价(框架)采购项目,按照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依据中标额及工作量分配原则同比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无工作量分配原则的项目,按照中标额和中标人数量平均分摊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若中标人数不止1家,由中标人平摊。无论哪种方式收取,待缴费到账后,均必须由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发出中标通知书方可签订合同。

4.交纳费用的单位请带缴款凭据(纸质版)到财务科换取发票;

5.未及时缴纳的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

为畅通与投标人的沟通渠道,及时传递项目信息及最新动态,请投标人添加“中油新投”服务号。

附件物资明细.docx燃气设备最终定稿-技术要求.rar附件1: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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