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利华定制租赁厂房项目(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EPC)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联合利华定制租赁厂房项目已由眉山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020—511452—47—03—523108〕FGQB—0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环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环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1452—47—03—523108〕FGQB—01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9982㎡,建筑面积约为23000㎡;内涵车间西侧设装卸货区、甲类罐区、丙类罐区、消防泵房及水池、室外管架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安防和综合布线工程、动力工程、室外道路、给排水、生活污水、进场道路、厂区绿化等。(结构以钢结构为主,装配率不低于 50%。本项目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3 总投资:总投资17356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2287.5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287.55万元 ,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11999.96万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设计范围内的BIM设计,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配合施工及后续设计工作等内容;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2)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及安装工程、全部水电气管线预埋及设施设备安装、信息系统工程、总平及景观、绿化、道路、光彩亮化工程等配套及附属工程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3)采购范围: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系统、交安系统、电梯、 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消防系统、中水设备、安保设备、供配电设备、所有水泵、水暖设备、桥架、电缆、母线、隔油池及本工程所需的弱电系统等所有工程相关配套设备,费用已包含在工程建安费中(招标人委托施工单位自行采购)。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主厂房建设,满足厂区内所有设备安装需求)
2.6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质量要求,设计范围内的BIM设计满足LOD300等级要求(定期交业主审查),本项目消防设计除满足国标以外,消防喷淋系统还需满足FM认证(FM Approvals),本项目建筑节能设计须至少满足“LEED GOLD”要求(美国LEED绿色建筑认证金级),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符合评审要求;(2)施工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自筹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采购、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投标人近3年以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分别最多只能由一家单位承担,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9日 09:00至2021年2月18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9日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环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
邮 编: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28-3503597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邮 编: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28-8609418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