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机场高速收费站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由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成高股份〔2020〕425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成都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机场高速收费站景观照明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机场高速收费站景观照明提升工程。
2.2工程地点:机场高速。
2.3资金业主自筹。
2.4比选范围:机场高速收费站景观照明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期:3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10日历天开始计算工期,须在2021年5月25前亮灯。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以内的外地企业,应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表》(应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含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3.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该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当月或前一个月或前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为其购买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该比选申请人的参保证明。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6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得处于禁止比选行政处罚期内;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选。
(3)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选。
(4)比选申请人应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2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A座1212 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2楼)本项目开标室。
5.2比选申请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家社区乐平村六组36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8-87079526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A座1212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8-8742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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