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7 17:22
日期:2021年4月27日
招标编号:2140STC10854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下列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防暑降温药品采购
具体服务要求,请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及要求、产品清单》
2)交货期:2021年5月24日前交货完毕。
3)交货地点: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药品质量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A.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医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B.财务要求无。
C.业绩要求无。
D.其他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216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3)投标人需填写《投标人购买登记表》及《退款开票信息表》,并将扫描件发邮件至公告中招标公司联系人邮箱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14会议室。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派投标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到场登记或以快递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如下);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顺丰至(一般邮寄后2日到达):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
收件人:李站雨邮编:063200电话:15210376504
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收件人,以确定其开标时间。
5.发布6.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联 系 人:李文龙
联系电话:0315-88724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驻曹妃甸办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16室邮编:063200
电话:0315-8873737
联系人:刘志坚、田建英
手机号码:13911819416
邮箱:139118194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