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江门)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启动区冷链仓储物流区场地平整EPC总承包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20】183号、台发改【2021】2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0781-59-01-028345,招标人为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及社会投资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台山市白沙镇中开高速白沙互通旁。
2.2总工期:90个日历天(本项目要求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总工程量50%的工程量)。
2.3项目概况:本场平工程范围总面积为338.2亩,具体内容包含场地上石方工程、场地软基处理及场地内排水等。招标控制价:2247.9310万元,其中:(建安费2211.3424万元、施工图设计36.5886万元费)。
2.4招标范围:承包方式为包施工图设计、包设备采购安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前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在建或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3.4(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中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3.5(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具备相应岗位证书,专职安全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社保证明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和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三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4.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资料)。
4.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登记(如为联合体各成员需共同进行投标登记),并录入项目负责人信息。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21日23时59分。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在册人员。
4.3本项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下同)
5.2投标人凭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除外)、③联合体协议书(独立体投标除外,格式见附件一)、④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⑤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上。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或通知)为准。
7.联系方式招标人:台山大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电话:0750-5678697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工电话:020-38315196/18988994747
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牵头人单位名称、各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签订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牵头人)主要负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成员方)主要负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
关于大湾区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2020〕183号(1)(1).pdf
招标公告(上网过会版).doc
招标文件(过会审定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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