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城桥东供水(Ⅰ期)工程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供水管理处,建设资金于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该项目由石家庄市引岗南水库水工程 DN1800 管道(岗石输水管线)上现状预留口接入一条 DN800mm 水源输水管道,长度 810米。在原有平山县地表水净水厂原址,拆旧建新,新建 3.0 万 m³/d 净水厂一座。由水厂引出,接至水厂以西现状富民北街配水主管网的 DN700 配水管道双管敷设,各 400 米,共计 800 米。工程总投资:8520.04 万元。项目实施地点:平山县城河村村西、规划平光大街西侧。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22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3月18日9时00分至 2021年3月23日17时30分,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 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必须以市场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4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 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1年4月7日09时30分在石家庄市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招标人只在网上开标大厅开标,不再组织现场开标程序。
5.2 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平山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山县冶河东路圣地商厦12层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邮编:/ 邮编: 100089
联系人:刘旭联系人: 赵一博、张妃、柳建林
电话:0311-82900168电话:010-68405028
传真:/ 传真: 010-6840500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415970362@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 帐号: 8670801128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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