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贵州省质量强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贵州省2025年贵州省质量强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贵州省 |
发布时间: |
2025-07-02 |
详细内容:
|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贵州省质量强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C20251124
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质量强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500068H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70000.00
,
标包2:100000.00
,
标包3:100000.00
,
标包4:100000.00
,
标包5:30000.00
,
标包6:100000.00
,
标包7:70000.00
,
标包8:100000.00
,
标包9:100000.00
,
标包10:100000.00
,
标包11:30000.00
,
标包12: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1:白酒产业链质量提升课题研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2:白酒产业链质量评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品目3:白酒产业链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创新应用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品目4:白酒产业链质量智能检测和在线监测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品目5:白酒产业链质量强企经验交流合作与推广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品目6:白酒产业链质量控制攻关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品目7: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链质量提升课题研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品目8: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链质量评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品目9: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链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创新应用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品目10: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链质量智能检测和在线监测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品目11: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链质量强企经验交流合作与推广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 品目12: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链质量控制攻关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2: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3: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4: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5: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6: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7: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8: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9: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10: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11:详见磋商文件
,
标包12: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
标项7:
,
标项8:
,
标项9:
,
标项10:
,
标项11:
,
标项12: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2: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3: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4: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5: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6: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7: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8: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9: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0: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1: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2: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标项2:
无
标项3:
无
标项4:
无
标项5:
无
标项6:
无
标项7:
无
标项8:
无
标项9:
无
标项10:
无
标项11:
无
标项12: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至
2025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解密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
标项7:否
,
标项8:否
,
标项9:否
,
标项10:否
,
标项11:否
,
标项12: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2: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3: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4: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5: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6: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7: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8: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9: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10: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11:
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12:
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曾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5003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732-70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曹黎
联系方式:18984151543
文件预览:采购文件.zip1124磋商文件(售卖稿) (1).pdf采购公告.pdf招标文件.pdf采购文件.zip仅限于预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