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环保突发事件应急池项目 已由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清发改(2016)58号、清开管纪(2021)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县域范围内符合资质的所有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提交纸质确认函至招标代理处;或将签字盖章后的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86436054@qq.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纸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30日下午17:30分,邮件确认函以收件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为不参与该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清流县温郊乡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45.89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环保突发事件应急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文件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58851元(其中暂列金 66772 元),K值=8%;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清流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
3.7. 其他资格要求: 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年03月31日09: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8]61号文件规定招标单位邀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03月31日至04月0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17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清流县城南园研发楼三楼,邮编: 365300
电话:18759863806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清流县老城关小学边大华家纺二楼 , 邮编: 365300
电话: 13559899663
联系人: 小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0268
监督单位: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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