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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应急抢险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应急抢险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1-04-28
详细内容: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营运路段应急抢险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8〕208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为通行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项目概况

为切实提高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高速管辖公路养护管养水平,根据《关于加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修订)》(黔交建设〔2018{208号)有关应急抢险工程要求,结合管养实际,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建立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所辖路段应急抢险工程监理单位备选库,对营运事业部所辖路段出现的一定规模的应急抢险任务时,从中抽取监理单位。

2、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量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量见下表

标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

入围单位数量

服务期

YJJLBXK

提供对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所辖路段应急抢险工程施工监理。

3家(本次招标推荐的入围单位数量为3家,不足3家以实际数量计,按黔交建设〔2018〕208号文件要求,若本次招标最终入围数量不足3家的,则将进行二次招标补足直至3家。)

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3.4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文及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及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00时00分至2021年5月7日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4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 分至09时29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会议室,面交招标代理公司(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7、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收。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4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83937635。

行政监督部门为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电话:0851-85917735。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编:550004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851-83937770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

邮编:55008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51-84393685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话:0851-85971671、0851-85971629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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