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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响水工业经济区路网提升-黄河路、蒲港大道和原S226省道连接线、港电大道连通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响水工业经济区路网提升-黄河路、蒲港大道和原S226省道连接线、港电大道连通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2-26
详细内容:
响水工业经济区路网提升-黄河路、蒲港大道和原S226省道连接线、港电大道连通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3209212102080001

标段编号:3209212102080001-BD-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工业经济区路网提升-黄河路、蒲港大道和原S226省道连接线、港电大道连通工程已由响行审投资审(202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工业经济区路网提升-黄河路、蒲港大道和原S226省道连接线、港电大道连通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工业经济区内

2.1.2建设规模:响水工业经济区路网提升-黄河路、蒲港大道和原S226省道连接线、港电大道连通工程,道路总长度约3642.641m,总投资约11795万元。其中黄海路北延道路,南起观潮三路(创业西路),北至海堤线(黄海大道),全长 1621.013 米,规划红线宽度为 36m,中间 15m机动车道,两侧各 3.5m 机非分隔绿化带、4m 非机动车道、3m 绿化带,总投资约8240万元;G228 与 S226 连接线道路,西起 S226,东至G228,全长 249.621 米,总投资约558万元;联谊热电周围道路,起于S326,终点处与已建道路搭接,全长1771.98米,规划红线宽度为 15m,中间 12m 机动车道,两侧各 1.5m 绿化带,总投资约2997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179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7月17日。

2.2招标范围:响水工业经济区路网提升-黄河路、蒲港大道和原S226省道连接线、港电大道连通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桥涵、绿化、交安、照明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 质量标准:合格(绿化成活率 100%,绿化养护期 I 类养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8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7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且相关指标明确的下列材料:

(1)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

(2)施工合同;

(3)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

(4)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7.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1.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3.7.1.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0年8月-2021年1月或2020年9月-2021年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15:00时00分。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账号:系统查看(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中查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找到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2工程付款:无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的合同价40%(扣除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已完成的合同价的70%(扣除暂列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且经过政府审计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 97%,另外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满结清。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补足,或保函、保单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绿化养护期贰年。

8.5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6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7因施工场地外因素变化(如场外道路交通条件变化影响材料、设备进场等)影响施工进度的,工期顺延,但因此增加的费用以及材料价格市场风险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工业经济区招商服务中心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邮编:224600 邮编:224001

联系人:张峰联系人:卜伟、张炜

电话:0515-86789009 电话:0515-6908519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6957404@qq.com

2021年2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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