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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中心2021年小修养护沥青材料供应,充分利用并管理好步履岭场地及站房,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用沥青混合料、冷补料、乳化沥青等公路小修养护材料生产及供应人。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G104线K2387+600步履岭场地
2.2项目的规模:利用G104线K2387+600步履岭场地生产细粒式沥青混合料202m3、粗粒式沥青混合料35m3、冷补料23吨、乳化沥青19.31吨等,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3工程竞争性谈判控制价:中心提供步履岭作为以上材料生产场地,扣除场地费用后,细粒式沥青混合料竞争性谈判控制价735元/m3,粗粒式沥青混合料竞争性谈判控制价661元/m3,冷补料竞争性谈判控制价877元/吨,乳化沥青竞争性谈判控制价2321元/吨。
2.4项目的工期:2021年5月-2021年4月。
2.5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和《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近3年承建过公路养护工程的班组,并提供近3年内相关施工业绩证明。
3.2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30日8时5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工程科。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4月30日9时00分。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价要求
6.1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8.监督人: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清宏路清荣大道1号
邮编:350301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91-853803471810503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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