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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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21批次市管绿地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2021批次市管绿地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南府巷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JZCFS-(2021)公字第0110号
1.2项目名称:镇江市2021批次市管绿地养护项目
1.3预算金额:332.01万元
1.4最高限价:332.01万元
1.5采购需求:镇江市2021批次市管绿地养护项目:
序号
标段名称
最高限价(元)
1
官塘片区
3320061.65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6月1日前,与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站已签订绿化养护合同并在养护服务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镇江市南府巷2号(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3获取方式:
(A)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39:00:00至2021-04-28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镇江市南府巷2号四楼携带针对本项目需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B)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39:00:00至2021-04-28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针对本项目需提供材料发送邮件至邮箱851750370@qq.com,以获取招标文件。
3.4本套采购文件(纸质)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注意是小微企业,不含中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5发售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相关资质证书;
(3)“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部门(分散)采购公告”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得修改其条款);
(5)供应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注:
(1)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已经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2)供应商诚信库入库流程
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CA证书办理
办理流程详见: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联系电话:0511-85026032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4)、CA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渠道:
客服电话:400-998-0000客服QQ号:4008503300
客服网站:https://zhidao.bqpoint.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2021年5月17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4.2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4.3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5份(一正肆副)。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
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
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授权委
托人不符合“镇江健康码”、“苏康码”等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公告。
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4供应商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5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6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站
地址:镇江市寿邱街8号3楼
联系方式:0511-85089298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南府巷2号
联系方式:0511-8441144718914593237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18921590568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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