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信息系统软件测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21070035
项目名称: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信息系统软件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需要委托专业测试机构根据《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的要求,对各联合体交付的软件进行技术有效性测试,对各系统部署后进行大规模集成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信息系统项目终验前6月1日前完成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规定不再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8日 至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方式:持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街6号院 东湖国际中心B座
联系方式:010-87901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黄婧、郭培晨010-88354433转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婧
电话:010-88354433转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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