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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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锦州兴华物资储运有限公司地块拆除、场地平整及围挡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L-xhcc20210407
项目名称:锦州兴华物资储运有限公司地块拆除、场地平整及围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7,103.29元(注:拆扒形成的残值物品由成交供应商代替处理,经第三方评估,残值为173,490.00元,此部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交付给采购人,作为采购人收入上缴财政)。
最高限价:1,307,103.29元(注:拆扒形成的残值物品由成交供应商代替处理,经第三方评估,残值为173,490.00元,此部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交付给采购人,作为采购人收入上缴财政)。
采购需求: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拆除、凿除残留钢筋混凝土基础等、场地平整、临时围挡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工(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购买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2、磋商保证金:2万元。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凌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
联系方式:0416-332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
联系方式:0416-3727777
邮箱地址: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 0011 8294 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女士
电话:0416-3727777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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