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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以石农[2020]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波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元氏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元氏县苏阳乡的东城角村、赵同乡的野鹿头村和北正乡的杨家寨村
2.3项目规模:土壤改良、农用机井配套、PE输水管道及出水口、扬水站、蓄水池、硬化农用机耕道、农用电缆、生态防护林等。
2.4招标范围: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含各专业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服务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具备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之后注册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3日 09:00至 2021年5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各投标人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签到、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解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0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女士 0311-846086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波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昌达路3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郝延新0311-6807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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