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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公墓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十堰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公墓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HBSY-202103QT-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103QT-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公墓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殡葬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殡葬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街办小岭村
建设规模:公墓区建设规划用地300亩,含园区主入口,主集散广场,综合服务楼及骨灰寄存楼配套景观,6米车行道及其配套景观(主题文化景观带),公益广场(英烈、红十字等主题),一期产品区等。本次招标为十堰市殡仪服务中心(一期)公墓区规划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十堰市城市整体规划、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勘察成果报告及相关批复等文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园区整体规划(详细规划)、园区公共景观(详细规划+后期施工图)、一期产品区(满足5-10年的产品销售,其中包括4000平方米的样板区)(详细规划+后期施工图)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4-20。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扩初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3月20日至2021年03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3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堰市殡葬管理所
代理机构: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刘家沟路1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3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郭家根
联系人:
胡日馨
电话:
13972452267
电话:
1387277768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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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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