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关于“坪山区教育系统会计核算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SDL2021165892)的澄清及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针对本项目投标答疑阶段出现的问题,基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采购单位意见,现将有关事项作出澄清和变更:
一、评分细则表-商务部分变更为如下:
二、商务部分
48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2
同类项目业绩
20
1.评审标准: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从2018年3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具有的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
(1)具有服务数量达到60家或以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包括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的同类会计核算项目(不含审计)服务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得25%,最高得50%;
(2)具有服务数量达到20家(含本数)以上60家(不含本数)以下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包括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的同类会计核算项目(不含审计)服务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得17%,最高得50%。
注:同一项目续签不重复计分,以上累计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3
履约评价
20
1.评审标准:
提供上述经评审专家认定为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的履约评价,经服务单位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评价为实际分值的不得分)的,每提供一份得20%,最高得100%。
2.证明文件:
(1)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完整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二、评分细则表-技术部分变更为如下:
三、技术部分
32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2
拟投入驻点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以外)
15
1.评审标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驻点人员情况进行评审:
(1)拟投入的驻点人员具有初级会计师职称并具有会计核算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5%,最高得75%;
(2)拟投入的驻点人员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为公办学校(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经验的每一人得12.5%,最高25%。
同一人员按证书最高级别得分。
2.证明文件:
(1)驻点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三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内的(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个人社保清单(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提供相关证书和项目合同关键页(如通过合同无法判断的,可提供其他能证明其经验的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为其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工
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站前路8号奋斗商业广场405
联系电话:0755-28504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