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大口镇蔬菜大棚三期项目,招标人为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大口镇蔬菜大棚三期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144】,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149号
3.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偃师市大口镇,建设标准智能化日光温室大棚13个,142米*12米4个,137米*12米1个,100米*12米4个,95米*12米4个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资金及招标控制价:上级资金,招标控制价:4640000.00元。
5.工期:40日历天
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5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证明资料。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截图)。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及在豫人员信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区府李路与政通街交汇处北5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37921188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863创智广场1号楼10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0152258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1年05月11日
招标文件免费查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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